各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开发区)政府、企业、定点医疗机构、广大参保城乡居民: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尽量避免参保市民外出聚集办理医保业务,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结合目前我市医保经办工作实际,现将近期涉及单位、个人医保经办业务简化调整如下:
1、参保单位增减员业务。参保单位继续利用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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