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年度
“吉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的公告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53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年度“吉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经通知部署、各地申报、专家评审,拟命名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梨树县、抚松县抚松镇等17个县(市、区)、乡镇(街道)为—年度“吉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同时,拟推荐长春市双阳区、柳河县、桦甸市公吉乡、东辽县渭津镇、龙井市开山屯镇人民政府申报-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通讯
附件:拟命名—年度“吉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doc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年7月21日
附件:
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出品:吉报传媒
编审:董杰
编辑:金馨鑫
校审:卢文久
?学习吉林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