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蛟河市森林公安大队)
近日,蛟河市森林公安大队连续破获两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取得良好的震慑效果。
年10月14日,蛟河市天岗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报案,在天北镇庆丰村五社北山有人架设粘网捕鸟。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来到案发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北山的一片蚕林内发现有人为拉起的粘网,在网面上面粘挂有大量各种鸟类尸体。由于案情重大,办案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同时对案发现场周围村屯开展调查。经侦查发现蚕场经营人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晚将其抓获归案。高某某在讯问时交待:自己为了防止鸟类及昆虫毁蚕,于7月26日至8月10日间,在养蚕地周围林地内架设了粘网。经吉林市鸟类环志保护站鉴定,所捕鸟类为:大斑啄木鸟1只、灰背鸫1只、红喉歌鸲1只、红胁蓝尾鸲9只、北灰鹟1只、白腹蓝姬鶲1只,白眉姬鶲1只、蓝眉柳莺6只、黄腰柳莺1只、极北柳莺1只、大山雀16只、沼泽山雀2只、银喉长尾山雀2只、长尾雀1只、黄喉鹀7只,日本松雀鹰1只,共计52只野生动物。其中日本松雀鹰属于国家二级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其它51只鸟类为吉林省重点三有保护动物。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指认其涉嫌非法错捕各种野生鸟类的尸体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指认其架设粘网上的野生鸟类尸体
10月17日,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及非法狩猎罪,经吉林市森林公安局被批准取保候审。
该案侦破后,蛟河市森林公安大队加大了对季节性架网捕鸟行为的打击力度。年10月16日,新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南岗子警务室民警在辖区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前进乡额勒赫村公路大桥南侧稻田中,有两片新架设的粘网。经民警走访调查很快确认了架网人为该村村民韩某某。
违法人员韩某某在稻田地内架设的粘网
经询问,韩某某承认了为防鸟类啄食稻米而私自架设粘网的违法事实,在民警的教育下韩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因其违法行为被民警及时发现,未对野生鸟类资源造成破坏。目前,韩某某已被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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