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天岗园区石材城土地平整项目已由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蛟河天岗石材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蛟河市天岗园区石材城土地平整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规模:蛟河市天岗园区石材城土地平整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4总投资:.万元;
??2.5建设地点:蛟河市天岗园区;
??2.6计划工期:年6月6日至年7月6日,共计3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年-年)同类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施工投标人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担任(委托人指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开标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证的复印件),其他人担任授权人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