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发布关于居家隔离有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规定及我市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尽早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所有接到居家隔离通知的人员及共同居住人员,要严格遵守居家隔离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外出,不得接受外人来访和探视。2.对居家隔离人员擅自解除隔离措施或不遵守相关居家隔离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存在传播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重行政处罚。3.对于发现居家隔离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家隔离场所或同他人接触等线索,群众可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向公安局举报,经查实后,对于首位实名举报者将予以奖励。请广大人民群众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监督,积极提供居家隔离人员擅自外出或同他人接触等未履行居家隔离有关规定的线索,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联系天德乡 新安乡 七里乡 莲花乡 亮甲山乡溪河镇 金马镇 平安镇 水曲柳镇小城镇 上营镇 朝阳镇 法特镇 白旗镇 开原镇 南城街道南城街道新村社区南城街道站前社区南城街道河南社区北城街道北城街道正阳社区北城街道旭阳社区北城街道城西社区北城街道育才社区滨河街道滨河街道泓林社区滨河街道学府社区滨河街道河东社区环城街道吉舒街道公安局举报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年5月19日关于对俄罗斯返(来)舒兰市人员
登记免费进行核酸检测的公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经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年1月1日以来,凡是从俄罗斯返(来)舒兰市的人员,必须主动向现居住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街道、社区报告、登记本人信息,由舒兰市政府统一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1.登记内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到舒兰时间。
2.截止时间:年5月21日24时。
二、对迟报、漏报、不报、刻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健康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三、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从俄罗斯返(来)舒人员线索,对经核实的将予以奖励人民币元。联系-。
各乡(镇)政府、社区登记联系电话
滨河街道 付雪梅
(泓林社区学府社区河东社区)
南城街道 幕佳新
(新村社区站前社区河南社区)
北城街道 赵晓红
(正阳社区旭阳社区城西社区育才社区)
平安镇 杨富豪
水曲柳镇 刘天宇
七里乡 王有生
开原镇 高 峰
新安乡 张雨萌
金马镇 伊向阳
天德乡 徐英健
莲花乡 贺 颖
法特镇 宋 静
溪河镇 赵婷婷
白旗镇 肖志峰
亮甲山乡 朱红霞
朝阳镇 王 勇
小城镇 刘 欢
上营镇 周明星
吉舒街道 江 虹
环城街道 董 坤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5月19日
桦甸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居家隔离人员的通告
根据最新疫情形势变化,为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传播,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十个必须”要求。所有接到居家隔离通知的人员及共同居住人员,要严格落实桦甸市《居家隔离人员“十个必须”(新版)》要求,不得擅自外出,不得接受外人来访和探视。对不严格落实“十个必须”要求甚至擅自外出的居家隔离人员,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和有关方面将立刻采取提级管控措施,由居家隔离转为集中隔离,费用自理;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市级领导包联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下沉部门包保责任、社区网格员管控责任,严格居家隔离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依托大数据监测手段,切实加大居家隔离人员动态监管力度,全方位阻断传染源。
三、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广大群众发现居家隔离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家隔离场所或同他人接触等线索,可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向公安局举报,经查实后,对于首位举报者将予以元奖励。24小时举报或-。
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居家隔离的公职人员要积极配合,带头遵守隔离相关规定,对拒不配合违反规定的,除对其本人追责问责外,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居家隔离人员擅自解除隔离措施或不遵守相关居家隔离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存在传播危险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重行政处罚。
桦甸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9日
桦甸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出行的倡议书
全体市民:
近日,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舒兰市、丰满区为高风险地区,船营区、昌邑区为中风险地区,吉林市城区比照高风险地区,进一步强化疫情管控措施。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车辆流动,实现群防群控、联防联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1.必须“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战“疫”没有收官之前,决不能放松警惕。2.防控疫情的最佳途径,就是待在家,不出门!在必须出行的情况下,不管采取何种交通方式,均需做好个人防护,并尽量控制出行范围与时间,不在人员密集场所逗留。3.坚持做到不聚集、不聚餐,不扎堆聊天,不走亲访友,不举办红白喜事。4.注意个人防护。出门一定要戴口罩,要勤洗手(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常通风,常消毒,与人交谈时一定保持1.5米以上距离。5.保持清洁卫生。积极做好卫生保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保持个人卫生和家庭清洁。6.如果发现家里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由专人专车转至发热门诊就诊,并讲清近期接触人员情况,为医疗机构科学及时诊断治疗提供有效信息。7.保持健康心理。提高自我调节能力,保持心理平衡和乐观自信的态度,坚定战胜疫情和一切困难的决心。遇到心理问题及时主动寻求帮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战胜疫情,毫不动摇,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终胜利,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参与。让我们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同舟共济、科学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桦甸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9日
蛟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暂停全市公交客运的通告
广大市民、市公交公司:
根据我市周边县市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坚决防止疫情通过公共交通工具扩散、传播,经请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从即日起暂停我市城市公交客运服务,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由此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告
蛟河市交通运输局
年5月19日
来源丨舒兰发布、蛟河发布、桦甸发布
编辑丨王新
审核丨李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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