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1日,吉林省长春市报告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系由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输入。目前,对上述人员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已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即按照《蛟河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触发机制具体实施办法》(蛟市防办发〔〕号)文件要求,对1月5日以来,从长春市绿园区返(来)蛟人员进行排查。从长春市绿园区返(来)蛟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登记,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去长春市绿园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对长春市绿园区按照中风险区管理,对来自长春市绿园区返(来)蛟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管控,并落实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
四、各乡镇街(区)、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长春市绿园区返(来)蛟人员的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长春市绿园区返(来)蛟人员立即报告。
五、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并拨打“”,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六、引导城乡居民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七、鼓励城乡居民互相监督,重点对近期从长春市绿园区进入或返回我市,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属社区、村(屯)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接纳、容纳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故意隐瞒不报的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
蛟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11日
来源:蛟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马佳责编:王成平马佳统筹:闫兴刚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