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十里
风雪吉林城,河灯是另一种冬日美景。
吉林河灯有一个特别之处:寒冬腊月也可以放。丰满大坝建成以后,由于水流湍急,松花江从大坝到乌拉街的江面,不管气温有多低,冬季也不封江。于是,每年“雾凇节”,松花江就有了皎洁的月光下,两岸白雪皑皑、江上河灯五彩缤纷的美丽景象。
事实证明,河灯算不上舶来品,它同样绽放在吉林城。其诞生历史与制作者均来自于本地。
放河灯的习俗在我国源远流长,可考据的历史来自《山西省地志》。据其记载,黄河边的河曲县,每年夏秋两季都在黄河“西口”搭台唱戏、放河灯。其目的在于,为当年在黄河上走船遇难的船工超度亡灵。
而松花江放河灯的历史也可追述到古代。
据传,松花江放河灯的历史可追溯到明朝。明朝永乐七年,明政府在吉林建船厂。受制于运力,官兵和工匠每天都要从江中把上游放排漂流下来的木材打捞上岸,因此常有人落水而亡。
一次,又有一个人溺水,恰巧被一个过路僧人遇见。僧人遂捡了一小块木块,在中间抠了个窝儿,而后要了一点油倒在里面,并在油里插了根草秆。天黑后,僧人把草秆点燃,把木块放在江里,随后念经,为死者超度。此后,吉林城当地百姓便学会了这一“超度”之法。
清朝顺治十八年,即公元年,吉林水师营创立。造船厂的规模越来越大,但落水事件层出不穷。每年农历七月十五,即俗称鬼节的这一天,僧人便会用荞面和糠皮子做成河灯,里面倒上油,用麦秸或灯芯草做成灯芯,天黑后点着放在江里。放河灯便自此固定下来成为一项重要的法事。直至后来,放河灯发展为吉林将军府的一项祭奠活动,成为松花江两岸居民的一项风俗习惯。
而在乡村,吉林省吉林市下辖蛟河市漂河镇富江村村民将这一风俗完整的保存下来。
位于松花湖东岸的蛟河市漂河镇富江村西扇子沟屯,每年都有放灯的习俗。发起人是村民王秀梅,她今年已经67岁,其联合了几个家庭主妇打造了这一当地美景。
年农历七月十五日,王秀梅曾经组织村民一次放了多盏河灯。那些河灯小的巴掌大,大的比脸盆还要大,荷花、龙、飞禽、走兽、车船、楼堂殿阁等各种造型,应有尽有。一次放多盏河灯,在河灯燃放史上并不足为奇,但对于一个不足百户的屯子来说,堪称“盛况空前”。
王秀梅20多岁时便制作河灯。时至今日,款式由简单变成精致——吉祥灯意味着心想事成;凤凰灯代表蒸蒸日上;乌龟灯代表老人的长寿;龙灯意味着鲤鱼可以跳龙门……
年,王秀梅和村民一起动手,制作了多个河灯,施放过程便用了5个多小时。
在互联网、“朋友圈”的加持下,当年余人次来到这里参观。
据当地村干部介绍,年富江村计划开展乡村河灯节,以欢迎更过的游客来到吉林。
“希望我们这的乡村河灯,也能成为品牌。”王秀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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